法官認為,大壯長期怠於扶養照顧小孩,未擔當起為人父之責,小孩成長過程當中全仰賴母親及祖母等人,或靠自食其力,若2人應負供養義務,顯失公平,經審理後,認免去供養義務,洵屬有據,應予准予。
直到本年,爸爸因脊椎胸腔發炎住院開刀未痊癒,需長期看顧,且須孵蛋長照費用;但2兄弟回首回頭回憶童年及青少年時期,父親需索無度視錢如命的印象,加上
終年沒連繫,情感嚴重疏離,是以,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,或予以減輕。
判決指出,須眉大壯(假名)多年前跟老婆小花(化名)成婚,並育有2名孩子;但在小孩年僅2歲、1歲時,爸爸就常常脾氣浮躁,動輒對媽媽施暴、拳腳相向,還常常離家,為了不讓2小孩籠罩於驚駭與畏怖之中,在各式無奈之下和談離婚。
新竹縣男子大壯(假名)婚後,賦閑賦閒在家、成天酒綠燈紅,回家還會對媽媽施暴,未避免2名小孩童年籠罩於懼怕之中,協議離婚;大壯仍不悔改,疏於賜顧幫襯小孩,小孩肄業打工乃至還會討錢,用於漁色花用,一度讓小孩肄業堅苦,直到父親年老開刀住院需要供養,但小孩成年後,爸爸認為需索無度視錢如命,又未盡照護之責,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獲准。
兩人離婚後,2名兄弟,哥哥由母親供養長大,但作為生父的大壯始終漠不關心毫無聞問,也未曾給付分毫的撫養費,甚至索討小孩課後打工的工資,以讓他在外漁色花用,乃至還以家庭生涯幸福完滿為藉口,開口借錢周轉。
大壯則透露表現,本身是做工的,名下沒有財產,結婚機會不好,只有付過1到2年的未成年子女供養費,離婚後小孩是母親在賜顧幫襯,如今癱瘓臥床,需要人照顧,對聲請沒成心見。
(示意圖/PIXABAY)
▲新竹有一位父親,失業不工作,成天酒綠燈紅,還會對媽媽施暴,離婚後又不找顧小孩,老了住院,孩子都謝絕扶養賜顧幫襯他。離婚證人
至於弟弟因監護權為爸爸,生涯也相當困苦,乃至在讀高一時,大壯因賦閑賦閒在家,只能在課後加油站打工賺取生活費,還因學業難統籌,被迫休學,因經濟拮據,弟弟才被接回,由哥哥及媽媽一同供養照護。
記者陳弘逸/新竹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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